【明報專訊】夾公仔機與扭蛋機性質是否相同?其營運場所有否違反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?律政師指夾公仔和扭蛋帶給玩家歡愉及具有娛樂成分,其間更會引起人群結集,固落入條例中所稱的「娛樂」,須領取牌照。答辯方律師則稱每台夾公仔機由「台主」擁有,店主只提供地方放置,更說是銷售模式的一種,故毋須申領牌照。當然市民大眾最關心的是,投幣參與是否已墮入法網。
料暫時不涵蓋NFT
這不禁令人聯想起近日在幣圈鬧得熱烘烘的新法例,未來市民大眾購買及轉讓虛擬貨幣或NFT是否違法?剛在7月6日首讀及二讀的《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(修訂)條例草案》中,加入一條新的加密貨幣監管法例;政府將它納入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中,打算將香港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產業逐步規範化,之後還須通過三讀,估計要等到8至9月才會正式通過,而法例會在明年3月1日生效。政府草案提到只要是為貨品或服務付款,或作投資用途,透過電子方式轉移、儲存買賣等都符合虛擬資產類別。換言之,包括比特幣和以太幣在內的加密貨幣、穩定貨幣及Governance Token,其實都屬於虛擬資產範圍,但暫時應該不包括NFT。.... 更多 [原文連結]
香港數碼資產學會幹事
[鄒健宏 加密解碼]
Comments